法律分析:南宁武鸣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材料:1、南宁市武鸣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A);2、广西申请住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3、广西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4、身份证、户口簿;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6、居住状况证明;7、车辆登记信息查询证明;8、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

2.在本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或者等于13平方米。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5.没有违反《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